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规定,明确禁止将退役的动力电池用于电动自行车等民用领域,同时废止此前“梯次利用”的提法,并提出建立“车电一体报废”机制,以加强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管理。
尽管政策已出台,但在实际市场中,仍有部分商家为牟取利益,违规销售翻新拆机电池,尤以无资质的小作坊为主力。这些作坊将从报废新能源汽车上拆解下来的旧电池进行重组,通过拆分、筛选、拼装和焊接等简单工艺,将数十块废旧电芯整合成可用于电动自行车的电池组,并对外销售。
据一位从事该类业务的个体经营者介绍,这类重组电池因成本较低,售价也低于正规品牌产品,因而吸引了不少对续航能力有较高需求的用户,特别是从事外卖和快递行业的骑手,成为主要消费群体。例如,原本配备原厂电池的电动自行车续航约40公里,更换此类组装电池后,即便在低温冬季,续航里程也可稳定达到80公里以上,性能提升明显。
然而,此类电池的来源存在严重隐患。当前大量新能源汽车尚未进入正规报废流程,其搭载的动力电池便已被私人或非授权回收点提前拆卸并转卖。有从事动力电池回收的企业负责人透露,在送至专业拆解机构的报废车辆中,约八成已缺失动力电池。这些被提前流出的电池经多次转手,单块电池的非法交易利润可达数千元甚至逾万元。
更值得关注的是,此类翻新电池多在环境简陋、缺乏检测手段的小作坊中完成组装,仅依赖基础设备操作,与正规电池生产所需的洁净车间、精密控制和严格品控体系相差甚远。其产品在电芯一致性、热管理能力及长期使用安全性方面均无法保障,存在过热、起火甚至爆炸的风险,对使用者构成潜在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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