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2月3日,根据最新政策要求,依据旧版标准生产的电动自行车已于12月1日起全面停止销售。按照国家认监委关于严格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规定,所有在售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新版强制性国家标准。
新国标对车辆的多项技术指标作出明确要求,涵盖防火阻燃性能、塑料部件总质量、整车重量上限、是否配备北斗定位系统以及脚踏骑行功能等关键内容。公告同时指出,各指定认证机构对依据旧标准颁发的有效CCC认证证书,统一于2025年12月1日予以注销;对于处于暂停状态且无法恢复效力的旧标准CCC证书,则全部撤销。
自相关认证证书被注销或撤销之日起,各销售单位不得再行销售对应车型。任何继续销售的行为将被视为违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
尽管新标准已正式实施,但市场上仍有部分商家以“二手车”名义变相售卖未上牌或已上牌的旧国标新车。一些销售点将尚未售出的旧标车提前登记至个人名下,再通过过户方式作为“零公里二手电动自行车”出售,规避监管限制。
有专家指出,此类操作实质是利用规则漏洞进行的监管规避行为。将全新车辆包装为二手车交易,不仅扰乱正常市场秩序,还可能带来安全隐患。由于旧标车在安全设计和技术规范方面低于现行标准,其继续流通增加了交通与消防风险。
此外,这种做法也破坏了公平竞争环境。合规企业按照新标准生产销售,成本相对更高,而通过灰色渠道低价出清旧库存的产品则形成不正当竞争优势,影响行业整体转型升级进程。
法律层面亦有明确规定。现行新国标属于强制性标准,具备法律效力。针对旧标准车型,主管部门已设置合理过渡期,允许企业在2025年8月31日前生产的旧标车继续销售,并额外给予三个月缓冲期至11月30日。自此之后,所有销售行为均须遵守新规定。因此,借由“二手车”名义进行的变相交易,已构成对法律法规的故意规避,属于违法行为。
目前,有关部门正加强市场巡查和执法力度,防范以虚假过户、虚构交易等方式延续旧标车销售的行为。消费者在购车时也应提高警惕,查验车辆出厂日期、认证信息及登记状况,避免因购买违规车辆导致后续无法上牌或使用受限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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