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2025年12月1日起,所有在售电动自行车产品必须符合最新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此前实施的旧版国家标准即日起全面停止执行,旧国标产品禁止销售。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公告,自该日起,所有销售的电动自行车须通过新版标准的强制性产品认证。
尽管禁售令已正式生效,仍有部分地区经销商以“零公里二手电动自行车”的名义变相销售库存中的旧国标车辆。有位于广州市区的商家表示,目前门店虽无全新旧国标车型在售,但仍保留少量未上牌、未使用的旧标准车辆,对外以二手车名义出售,价格可协商。不过此类车辆在办理上牌手续时存在困难,需额外支付约800元的过户费用,流程较为复杂。
针对消费者已购车辆的处理问题,相关政策明确:对于已购买并完成登记上牌但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允许继续使用,不作强制淘汰要求。而已购买但尚未上牌的旧国标车辆,必须在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注册登记,逾期将无法上牌。
在售后服务方面,主要生产企业均已发布保障方案,承诺对旧国标车辆提供不少于五年的维修服务及零部件供应支持,确保用户后续使用无忧。
新版国家标准在安全性方面提出更高要求,进一步规范了电动自行车的防火阻燃性能、塑料部件总质量、整车重量上限、北斗卫星定位系统配置以及脚踏骑行功能等关键技术指标。同时,认证管理也同步收紧:所有依据旧版标准核发且仍在有效期内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将于2025年12月1日起统一注销;处于暂停状态且无法恢复的证书也将于同日撤销。自证书注销或撤销之日起,相关企业不得再销售对应产品,违者将由市场监管机构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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