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3日,商务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何亚东在会上表示,中欧双方已达成共识,将尽快重启关于电动汽车反补贴案的价格承诺谈判。此举旨在为中欧企业在投资与产业合作领域创造更加有利的环境。
2024年10月29日,欧盟委员会无视中方的反对意见,宣布终止针对中国电动汽车的“反补贴调查”,并决定对中国出口的电动汽车征收为期五年的“最终反补贴税”。根据裁定结果,三家被抽样的中国企业——比亚迪、吉利和上汽分别面临17.0%、18.8%和35.3%的反补贴税率。此外,其他合作企业需支付20.7%的关税。
值得一提的是,美国车企特斯拉在提出单独审查请求后,获得了7.8%的最低税率。而所有未参与合作的企业则需承担最高的35.3%关税。
需要说明的是,此次额外关税是在原有10%关税的基础上叠加实施的。按照规定,这一新关税政策的有效期为五年,除非在此期间启动有效期审查程序,否则将在五年期限届满时自动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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