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近日公布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下称《规定》),将于 2021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
新规与你我关系最大的一条规定就是: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 2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 500 元以上 1000 元以下罚款。
新规出台后,将对电动车的停放、充电进行严格管理。此前,我国多个城市已出台地方性规定,进一步对电动自行车在楼道、室内充电进行了明确限制,并加快设置室外的集中充电设施。以上海为例,目前上海市 1.3 万个居民小区中,已有 8385 个小区建有集中停放充电场所。
不过,对于二三线城市而言,集中停放与充电场所的建设还需很长时间,难道普通消费者就只能默默忍受罚款,或者承受电动车、电瓶被偷走的困扰吗?立法容易守法难,或许在电动车停放这条路上我们还有很多内容需要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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