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通过官方微博发布一则典型案例,警示公众正确使用车辆辅助驾驶功能。通报显示,驾驶员周某在高速公路行驶过程中开启“辅助驾驶”系统,因过度依赖该功能未能及时应对路况,导致车辆撞击匝道护栏,最终被认定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据通报内容,7月25日,周某驾车行驶至沪渝高速湖北黄梅路段,在经过匝道时虽已开启车道偏离预警功能,但车辆并未按预期完成转弯操作。由于周某盲目信任系统,未主动采取制动或方向修正措施,致使车辆失控撞上护栏。在接受调查时,周某仍表示对系统表现持信任态度,称“它一直都很准”。
经调查处理,交警部门对周某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并依法认定其对事故负全部责任。
交警同时强调,目前在我国市场上销售的配备所谓“智能驾驶”功能的车辆,其系统均属于辅助驾驶范畴,尚不具备真正意义上的自动驾驶能力,无法脱离人工干预独立完成驾驶任务。
相关部门提醒广大驾驶员,在使用车辆辅助驾驶功能前,应充分了解系统的工作原理、适用条件及限制场景,切勿误将辅助驾驶当作自动驾驶使用。行车过程中必须始终保持注意力集中,双手不得脱离方向盘,双眼不得离开道路,确保随时能够接管车辆,保障自身及他人安全。
本文属于原创文章,如若转载,请注明来源:勿将辅助驾驶当自动驾驶https://ebike.zol.com.cn/1021/102156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