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之前很多人把电动车乱象的矛头直指迟迟未出的新国标,现在新国标已经有了,那是不是电动车乱象就可以彻底根治了?非也。
新国标适用范围仅限电动自行车
首先需要注意的是,新标准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电动自行车。新标准中关于电动自行车的定义也非常明确,即“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和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也就是说,市面上常见的“豪华款”车型并不属于此类产品。
实际上,目前关于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都已经有了明确的国标要求,但在两者中间还隐藏了一个分类,即电动轻便摩托车。根据此前的标准规定,由电力驱动,且符合最高设计车速在20-50Km/h之间,或整车整备质量大于40Kg且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50Km/h的都属于电动轻便摩托车类别。所以,市面上大量的“豪华款”车型实际类别应为此类。
但在2009年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对电动轻便摩托车的相关标准予以暂缓实施,并且至今也未有新标准出台,所以对于此类车型,目前在管理上依旧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
另一方面,近年来频发的涉及电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更多是因为交通参与者违反交通规则和不文明驾驶所致,例如车辆和行人逆行、闯红灯、违规进入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等,新国标对此无能为力。而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的极度缺乏才是当下电动车乱象的最核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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