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新国标针对产品 相关政策先天残疾
近日,北京市将在7月1日开始全市禁售“超标”电动车的消息引发了整个电动车行业的震动。自5月份电动车新国标公布以来,有关电动车治理的话题始终保持着较高的热度,各地也针对性地出台了相应政策,但多数政策条例大多聚焦于消防安全或者为超标车设定了初步的“过渡期”,直接采取禁售政策相当罕见。
●新国标只针对产品 相关政策先天残疾
很多人都把电动车新国标当做了治理电动车乱象的万能良方,这很显然是对目前电动车乱象缺乏足够的认识。笔者曾经在《新国标只是开始 电动车破局仍需法治精神》一文中就提到过,“标准的模糊和缺失也使得电动车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随意性,监管的缺失和活跃的市场又进一步放大了这种无序生产,普通民众对于电动车相关法规和标准知之甚少,三者叠加造成了如今的乱象”。
说到底,电动自行车新国标规范的是生产环节,也就是给生产商制定的规则。新国标的意义在于规范了一部分市场中流通的车辆类型,请注意,也仅仅只是电动自行车这一部分而已,对于轻便电动摩托车(也就是俗称的“超标车”)起不到任何作用,更不要说规范用户行为了。
为什么说现有对于电动车管理的政策是残疾的?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北京市要禁止全市范围内“超标车”的销售,但是消费者可以从与北京相邻和河北省买到同样类型的车骑回北京,或者更简单的方法,直接在淘宝下单购车,物流直达家门口。无论是哪种方式,北京市的禁售行为都可以通过一些成本极低的手段进行规避,这显然不是有关部门制定政策的初衷。
再举一个昆明的例子。昆明市电动车新政中有这样一条,“电动车横过机动车道要下车推行,违者罚款50元”。的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明确提到,“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但在实际中又是否有人严格监督执行?法律法规是否又因为一些不甚合理的规定沦为笑柄甚至屡遭打脸?
至于电动车上牌的问题,更是矛盾尽显。有些城市强调电动车只有上牌才能上路,很多“超标车”本应属于轻便电动摩托车,按照电动自行车上牌显然行不通,按照摩托车上牌,很多地方由于长时间的禁摩令导致车主无处上牌,即便通过努力办理好了牌照,不好意思,城区禁摩,不允许上路。这样的怪圈在全国各地普遍存在,以至于有电动车主在去办理牌照时工作人员都表示不解:“你办它干啥?”
各地电动车牌照不通用或成未来管理新障碍(图源:微博@大嘴视角)
另外,电动车能否和汽车一样一张牌照走天下呢?根据目前杭州和南昌的规定来看,异地电动车牌照并不能跨区域上路行驶。随着区域经济融合的不断深入,这样的政策漏洞显然又要给电动车未来的管理埋下隐患。
027月1日起禁止销售 说好的过渡期呢
●7月1日起禁止销售 说好的过渡期呢
在新国标制定过程中,业内普遍呼吁对“超标车”设置3-5年左右的过渡期限,一方面给予厂商时间进行产品和市场层面的调整,从厂商端结束“超标车”的生产销售,另一方面也通过自然损耗来消化存量。新国标的实施日期就可以看出,标准的制定者也希望给予了厂商一定的过渡期,让整个行业实现平稳过渡。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正式实施的时间是2019年4月15日,所以严格意义上说,目前电动自行车新国标还不具有正式的效力。虽说新国标目前尚未正式实施,但各地对于电动车“不宽容”的态度从各种禁令中可见一斑。多地在新国标正式出台之前,甚至在公示期间就开始迫不及待地按照新标准来规范市场,个别地区甚至直接按照新标准上路查车。
新国标的实施日期是2019年4月15日
对于经销商来说,原本还有半年多的时间来清理手中的库存车型,但禁售令显然打乱的大家清货的步伐。虽然有关部门的表态是建议经销商与商家协商库存的处理问题,但这种“甩锅”的处理方式自然会引发经销商群体的不满,禁售令正式实施前突击促销也就在所难免。
北京市的做法是先从销售渠道端封杀,毕竟暂时没提禁止上路的事儿,所以涉及面暂时不大。但个别地区已经上演过对超标车的封杀事件,禁止上路似乎成为了最高效的一种管理手段,过渡期长短似乎只是看心情,电动车仿佛社会毒瘤一般,恨不得一夜之间就赶尽杀绝。
03温和的治理是政策到位前的最佳选择
●温和的治理是政策到位前的最佳选择
各种政策不到位,想要全面从严治理就做不到有法可依,难道针对电动车乱象的治理又要因此搁置了么?与粗暴封杀引发的巨大争议不同,广西南宁对于电动车管理方式却引发了全行业的认可。
《人民日报》大篇幅报道肯定了南宁市对于电动车温和但不失原则的治理
南宁市早在2013年便开启的电动车上牌的政策,当时南宁市给予超标电动车4年的临时牌照,对于目前临时牌照已经过期的情况,南宁市有关部门表示将不会采取一刀切的管理方式,政府对电动自行车这种涉及群众面极广的问题,向来采取的是比较稳重的、力求将群众利益最大化的处理态度,因此强行禁止不符合新国标的旧电动自行车继续使用的可能性并不大。
同样作为国内电动车基地之一的天津市也给出了相对温和的解决方案,对“超标车”统一安装电动自行车临时牌照,安装临时牌照的电动自行车三年以内可上路行驶,期满后禁止上路行驶。
此外,还有很多地区针对消除电动车火灾隐患提出了多项管理意见,但在相关政策未完善前,并不会简单粗暴地禁止“超标电动车”上路行驶,温和的管理政策也赢得了广大市民的欢迎。
04过渡期并非不作为 发展更要打好基础
●过渡期并非不作为 发展更要打好基础
对于此类温和的政策也遭到了不少争议,类似政府不主动作为的论调也不断涌现。但在笔者看来,类似温和的政策并非不作为,而是在等待一个更好的时机。
电动车目前带来的最大风险有两点,其一是驾驶员漠视交通法规造成了严重交通事故,另一点则是充电引发的火灾隐患,大部分地区对于电动车的治理政策也是针对这两点展开,例如禁止电动车进楼入户和严厉打击电动车逆行闯红灯等行为。由此可以看出,绝大多数地区监管的重点是保障安全而非打击“超标车”。
消除火灾等安全隐患才是多地加强管控的目标(图源:微博@津南发布)
2.5亿的保有量足以说明电动车对于民生的重要意义,在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前提下暂时搁置对于不合规车辆的处理也是以人为本的体现。电动车行业经历了十年乱象后终于要重新开始,此时一定要将基础打扎实。温和的政策一方面满足了过渡时期民众的出行诉求,另一方面也是为行业打基础争取时间。
加强电动车驾驶员安全教育意在降低违章风险(图源:微博@南宁公安在线)
正如笔者之前的观点,电动车行业想要获得一个健康的发展,就必须做到标准明确,用户守规,监管归位,三者缺一不可。目前电动自行车国标的确立只是标准明确中的一小部分,未来当车辆属性、路权、道路规则、车辆管理等等每一条都能落实到法律条例中,用户的权利义务都得以明确,监管基本到位,电动车的发展才能步入良性的快车道。
总结:
残疾的配套政策让厂商和用户感到困惑,同样也让执法缺少了底气;说好的过渡期和操之过急的禁令不仅让民众质疑,对于政府的公信力也造成了极大的损害。温和但又不失原则的管理,最大限度降低安全风险,同时缓和民众的焦虑情绪,给行业转型升级的时间,也降低了政策上的试错成本,避免朝令夕改,对上对下,都更加容易被接受。
过渡期的长短决不是看管理者的心情,而是应该平衡各方的诉求后真正落到实处,相关配套政策也需要在过渡期内基本完成,届时真正营造一个健康的产业环境,这才是破解电动车迷局的唯一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