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似电动车上路发生违法行为的例子屡见不鲜,为保证电动车安全出行、完善交通管理、合理分配路权,3月2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监管司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的通知》,这一次表示将从市场层面开始强制执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最新解释”(图片来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根据此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通知,三点对电动车的新要求如下:
1、车体内部所有空余空间的总体积不应大于1.5升。如:包车、有座桶的车,空余空间大部分都大于1.5升,属于不合格;
内部空余空间过大不合格(图源:zhuanzhuan.ganji.com)
2、鞍座总长度不超过400mm。如:有前后两个座位,鞍座总长超过400mm,属于不合格;
3、脚踏的两侧曲柄应无法拆掉。如脚蹬子曲柄能徒手或用工具能拆卸,属于不合格。
按照本次标准要求,将会有大批国标车检验不合格!
如包车、带座桶车,前后有两个座位、鞍座过长,脚蹬子曲柄可随意拆卸的电动车都将淘汰!
一些已发布的国标车哪怕经过3C认证也要重新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电动自行车,还要按照规定录入登记管理系统,及时登记上牌,上传全国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此等举措不可谓不严格!
此外,该通知对电动自行车的销售监管也将加强,严禁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在平台上销售。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经销商销售充电器、锂离子电池行为的监管,严格依法查处非法拆解、改装和维修充电器、锂离子电池的行为。
本次通知的发布预示了电动车市场洗牌会更加彻底,不符合标准的小企业生存压力急剧增大,或面临淘汰的风险,大型老牌企业可继续打造生产线,不过对企业的正常研发与生产也造成极大影响。本次整改也必将推动电动车行业发展,标志着中国电动车的新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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