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动车数量的激增,反映了我国经济社会高速发展与低效的城市交通之间的矛盾。从民众的角度来说,电动车恰恰是低成本且足够高效的私有交通工具,集合了汽车、自行车和公共交通三方的优势,市场蓬勃发展也算是必然。然而对于电动车采取一刀切的办法,这本质上只是掩饰问题的存在。
电动车极大弥补了现有城市交通的不足
但就是这样一种刚需,政策、标准和管理却始终相互掣肘。
从大方向来看,电动车属于绿色出行,这也是政府一直在倡导的。但从标准上来说,目前也仅有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的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标准明年也才正式实施),而针对数量庞大的“电动轻便摩托车”,目前也并没有正式的国家标准(暂缓实施)。
缺乏标准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管理上的难题。大中城市基本上都采取了相对严格的管控措施,部分路段区域限行不过是常规操作,更有极端者干脆以强制手段查扣没收民众电动车。
与大中城市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小城市对于电动车的态度几乎是不闻不问,任其发展。表面上的“一团和气”虽然方便了民众,但也埋下了交通秩序混乱的祸根。
无论是一刀切还是放任自由,这其实都是一种管理者的不作为。
电动车或者摩托车在很多国家和地区实际上都有比较成功的管理经验,基本逻辑就是明确车辆属性之后套用现有属性的对应基本管理方式,再结合单一交通工具的自身属性和实际交通情况进行政策和法规的制定。
很显然,管理者需要做的不是禁止或者放手不管,而是要制定出详细且可行的管理办法来。包括如何界定车型分类、如何设定驾照和车辆证件、对驾驶员如何培训、对不文明驾驶行为如何管理和惩戒等等。这些工作在很多国家和地区已经探索了几十年,并取得了非常有效的治理效果。
所以,肯花心思管,电动车还是能管住管好的,国内城市中南宁就是一个非常好的例子,南宁模式也再次证明了电动车禁令的荒诞与滑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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