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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动自行车的病 不是一个条例就能解决的

      [  中关村在线 原创  ]   作者:张弘韬   |  责编:邓旭

    民众对于电动车的争论越激烈,就说明电动车对于民众的意义越重大。

        9月28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新条例提出,11月1日起将对现有电动车实施上牌上路政策,对超标车进行三年过渡淘汰。

    电动自行车的病 不是一个条例就能解决的

        放眼全国,对电动车采取严格管控措施的大中型城市并不少,很多城市甚至在十年前就采用了“严打”的方式对电动车进行整治。

        但是作为首都的北京,在对待电动车这一问题上,却始终是一个例外。

    电动自行车的病 不是一个条例就能解决的
    北京对于电动车始终未采取严厉的管控

        在2002年,北京市公安局就已经提出发放临时号牌和行驶证,无牌车辆上路罚款五元,并计划利用三年的时间逐步淘汰电动自行车。

        但事实证明,执勤交警根本无力应对数量庞大的无牌电动车,罚款在政策出台两个月后便名存实亡,至于三年淘汰的计划也成了废话。

        这一晃,16年就过去了。

        在这16年当中,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经从当初的5万辆发展到400万辆。可以肯定的是,北京目前的道路资源绝对比当年好,但北京的堵车也绝对比当年糟。

    新条例关于电动自行车的部分,到底说了什么

        网络时代,大家的消息都很灵通,28日下午几乎是第一时间,微博和各大新闻客户端便推送了这一消息。

    电动自行车的病 不是一个条例就能解决的
    北京未来将强制电动自行车上牌

        但是,绝大多数人获得的信息是,“北京要对电动自行车动手了!”至于对什么样的电动自行车动手,怎么动手,什么时候动手,完全没概念。

        笔者也就来为大家详细解读一下新条例中关于电动自行车部分的内容。

    ●哪些电动自行车可以上路

        北京目前实施电动自行车实行产品目录制度,只有纳入到产品目录中的车型才能够在北京合法销售、上牌和上路行驶。

    ●不在产品名录中的车型怎么办

        对于已经购买了的超标车型,条例明确给予三年的过渡期。在过渡期中,用户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为车辆办理临时号牌。

    ●过渡期结束之后呢

        超标车型在过渡期结束后将禁止上路行驶,非法上路将被处以1000元的罚款。对于伪造、编造号牌的,同样处以1000元罚款。

    电动自行车的病 不是一个条例就能解决的
    交警有权对违法车辆进行暂扣

        交警有权对违法车辆进行暂扣,但在当事人处理完处罚之后需及时返还被扣车辆。

    ●如何为电动自行车上牌

        条例中明确规定,用户在购车后应在15日之内到交管部门(或其它指定部门)为车辆办理号牌。近日有网友致电交警部门,对方表示现阶段上牌需前往街道、社区安委办进行咨询办理。

    ●上牌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条例规定,上牌需携带登记申请表、所有人身份证明、购车凭证、车辆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四种材料,但有网友称,初期针对既有车辆似乎并不需要购车凭证和整车出厂合格证。

    ●新条例什么时候实施

        新条例将会在今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电动自行车的病,绝对属于疑难杂症的范畴

        电动自行车给民众带来的出行便利不用多说,3-15Km内点对点的交通模式,灵活的使用方式,对于城市出行来说几乎是最优的解决方案。

    电动自行车的病 不是一个条例就能解决的
    电动车是目前城市交通的最佳解决方案之一

        但电动自行车的病,就像它的便利一样突出,并且是疑难杂症。

        从车辆本身来说,目前绝大多数电动自行车早已超越了非机动车的产品属性,各种超大超重的“豪华款”电动自行车实际上完全就是摩托属性,但整车性能指标却依旧是自行车的标准,安全存在巨大隐患。

    电动自行车的病 不是一个条例就能解决的
    当前很多电动自行车已经超越了非机动车的属性

        从人的角度来说,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不遵守交通规则,各种逆行超速鬼探头,完全无视红绿灯,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高速行驶给自行车和行人带来极大安全风险。

        有数据显示,目前北京市范围内电动自行车数量超过400万辆,合规且已上牌的不到100万,换句话说,至少75%的存量车是属于不合标准的车型。

        由于电动自行车在使用过程中绝大多数都缺乏必要的保养措施,以至于很多车辆的车况条件并不好。即便是名录中的车型,也有很大几率存在制动失灵、电气性能老化等风险。

        而在监管层面,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频发,且除人力外无法通过监控设备进行记录处罚,这又直接“鼓励”了电动车用户违反交规行为的发生。

        电动自行车的问题相比很多社会问题似乎微不足道,但北京市400万的保有量已经逼近了机动车保有量,妥善解决好电动自行车的问题,就是解决了400万人的出行问题,这意义绝不亚于又新修了几条地铁线。

    别指望新修订一个条例就解决所有问题,没戏

        想要改变400万人的出行方式,单纯依靠新修订一个条例?天底下从来都没有这么简单的事儿。

        2002年北京市就曾经出台过类似的政策,然而之后的结果是电动自行车从5万辆激增到现在的400万辆。

    电动自行车的病 不是一个条例就能解决的
    监管不足使得电动车管理条例沦为空谈

        究其原因,无外乎电动自行车极大便利了民众的出行,加之交警根本无力管辖,政策也就逐渐沦为空谈。

        事实上,新条例面临的主要问题与2002年的政策并无差别。先不论政策的合理性,北京交警是否有足够的精力,上路对这400万辆电动车无差别执法?

        北京高峰期限制外地机动车进京依旧存在纰漏,更何况电子警察也无可奈何的电动自行车?

    电摩与轻便电摩并未理顺 电动车缺失重要一环

        北京市400万辆电动车中,超标车占到了75%左右。而在超标车中,绝大多数都属于轻便电摩甚至电摩的范畴。

    电动自行车的病 不是一个条例就能解决的
    轻便电摩和电摩已经属于机动车范畴

        然而,针对这一部分,新条例并没有做出根本改变。

        当然,这是有客观原因的。毕竟《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只针对非机动车,轻便电摩和电摩都已经是机动车的范畴了。

    电动自行车的病 不是一个条例就能解决的
    理顺电摩、轻便电摩与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才是关键

        电摩和轻便电摩已经成为了目前电动车的主流车型,实用性也胜过目前的国标电动自行车。

        但是,轻便电动摩托车国标迟迟没有出台,很多城市的禁摩令导致合法合规的电动摩托车在城市中寸步难行。电动车缺失了重要的一环,这也就让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意义大打折扣。

    理顺关系,期待更加通畅的城市交通

        规范电动自行车,本质上还是希望城市的交通更加通畅,民众出行更加便捷。

        很显然,由于城市道路资源永远是有限的,所以占用道路资源更小,但却充分满足点对点交通灵活性的电动车,一定是未来城市出行的主角。

    电动自行车的病 不是一个条例就能解决的
    电动车必然是未来城市交通的主力工具

        解决电动车问题的关键,则是理顺电动自行车、轻便电动摩托车和电动摩托车的路权与规则的问题。

        不过很遗憾的是,由于中国城市摩托车的历史遗留问题,加之目前国内城市以汽车为主的交通模式,这个问题必须寄希望于整体城市交通模式的革新。

        所以,现阶段对于电动车的整治,树立正确安全的交通规则意识要比清理超标车型更加合理。毕竟城市交通的梳理,除了安全性以外,也应该尊重民众出行的便利性与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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