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标准“全文强制” 消除“非否决项”漏洞
在《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编制说明中第九条中,我们看到了这样一句话,“标准为全文强制”,这句话的意思不言自明,新国标将从生产根源上杜绝“超标车”的出现。
编制说明中提到标准“全文强制”
这次的全文强制很显然对应的是旧版国标中的“项目分类”。在《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 17761—1999)中对于标准细则分为了否决项目、重要项目和一般项目三大类,出厂成车允许一定数量的重要项目和一般项目指标不合格,这也造成了产品检验合格但却是超标车的尴尬局面。
根据旧版国标要求,出厂车辆否决项目必须全部达标,但重要项目达标仅需满足15项以及上、一般项目达标满足9项及以上即可,这就给厂商提供了回旋的余地。
此外,新国标还增加和完善了包括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电保护、防失控等30项指标,从源头提升了车辆的整体安全系数,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因设计或产品缺陷造成的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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