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机场检验检疫局近日连续三次在关检联合查验中查获无“3C”认证的轮胎,分别来自美国和日本。该局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规定,对涉及轮胎施行了销毁处理。工作人员在入境快件监管中心例行X光机过机检查时发现多条裸装轮胎十分可疑,经人工进一步检查发现该三批轮胎均无3C标识。
核查发现该轮胎属于强制性认证产品,经对照轮胎的型号进行比对发现该轮胎系目录内货物,入境时必须符合我国法律法规,需进行强制性认证并获得3C标识后,方可入境,如未获得3C标识而非法入境,将对该轮胎的使用者埋下严重的安全隐患,甚至酿成大祸。假如,这些无3C标识的轮胎入境了......那就麻烦大了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高速公路超过42%的意外交通事故是由爆胎而造成的,而劣质轮胎导致的老化开裂,胎侧破损,轮胎气压异常等情况使得发生高速爆胎死亡率接近80%。
我们国家关于强制性认证的相关规定随质检名词3C解读:3C认证的全称为“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它是中国政府为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国家安全、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英文名称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CCC。
其次,国家法律对无3C认证的产品有明确的处罚措施。如果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没有经过“3C”认证的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责令整改,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将承担刑事责任。